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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石门大道南侧B-15、B-17地块间步行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高发改投﹝2018﹞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高发改比选备(2018

一、本项目经高县发展和改革局高发改投﹝2018﹞6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高发改比选备(2018)5 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高县城市基础建设开发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石门大道南侧B-15、B-17地块间步行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 高县庆符镇
实施时间 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道路全长352.79米,设计宽度36米(含两侧各10米建筑退让线),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等
建设资金 县财政资金
其他 包括按照国家现行标准与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的工程勘察、测绘、测量、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勘察设计1 石门大道南侧B-15、B-17地块间步行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本公司(企业)2014年至今至少有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选(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资格:须具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其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凭证或证明(应出示其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查验,还须提供一份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③比选申请人拟派施工现场的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参加本次项目时没有在其他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中选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所有参选单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人员,并与参选承诺一致;④(1)联合体投标单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⑤比选申请人提交保证金选择A方式的请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石门大道南侧B-15、B-17地块间步行街道路项目勘察设计比选保证金,并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保证金缴纳的凭证(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送至四川高县城市基础建设开发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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