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南省琼中县环黎母山旅游公路(大墩至黎母庙、黎母山林场)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琼中发改审批函【2018】2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1 建设地点:琼中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建工程,路线设计全长约22.382km,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拆除重新和新建桥梁562米/6座。自行查找和下载本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2 月 01 日至2018 年 02 月 0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