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590号 本项目 联
| 项目名称 |
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批复文号 |
增发改投【2017】590号 |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
| 招标人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增发改投【2017】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和增城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3 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新塘镇水南涌、凤凰水、温涌三条黑臭河涌整治工程,整治区域面积582.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堤岸修复、房屋保护、现状管线迁移保护、道路破除及修复等市政综合工程。
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甲供水水表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4 计划总工期:
(1)设计工期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提供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提供施工图及预算。
(2)施工工期
工程工期为: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4.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的要求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市政公用设备高级工程师(给排水);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即可。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报名登记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说明:“诚信档案”是指诚信档案(勘察、设计、施工),且均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分工,其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在有效期内;诚信档案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
9、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单独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dlztb.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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