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电厂工业供热改造项目管道及管件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1、2、3、4、5、6号共4台300MW等级机组和2台700MW等级机组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2、3、4、6号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上抽汽,以高温再热蒸汽为主,经减温减压后接入供汽母管,1、2、3、4、5、6号机组低温再热蒸汽作为补充汽源,向外供应工业蒸汽300-500吨/小时。
规模:4×300MW机组,2×700MW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德州电厂工业供热改造项目管道及管件采购:本次采购的钢管、管件等,用于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上引出蒸汽,经过支管后汇总到母管,向用户提供合格蒸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时具备条件的以优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001)华能德州电厂工业供热改造项目管道及管件采购的投标人:
-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为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及以上;
- 投标人须具有或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的国家认定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其代理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 投标人须具有或提供其代理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以来(2015年1月1日)DN700(材质20)及以上管道单项合同不低于1000米、DN600(材质12Cr1MoV)管道单项合同不低于300米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备查,同时提供证明人电话备查。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允许分包。
获取时间:从2018年2月2日8:30起至2018年2月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2日8:30起至2018年2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7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