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江门市新会区主要水库第一重山生态公益林更新造林工程(2018年度崖门段)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函〔2017〕128号批准建设,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1、造林总面积1490亩;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区、镇级财政资金,已落实;3、投资总额约为:344万元;4、招标范围:本项目作业设计施工图列明的崖门镇区域全部内容;5、工程建设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6、施工总工期:施工工期为100日历天,造林完成后当年抚育1次,第2、3年每年抚育2次,第4年抚育1次,第1、2、3年每年清除桉树萌芽条3次;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通过广东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资质年审合格的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江门五邑地区以外的单位需要有在五邑地区设立的分公司。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于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城振兴二路73号)报名,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办理。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2)造林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江门五邑地区以外的单位还需提供在五邑地区设立的分公司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的林业专业职称证书;(4)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其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携带相应的职称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和项目负责人(须携带相应的职称证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经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