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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以下简称“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公路工程

中心试验室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西宁南绕城公路东延柳湾互通至平安东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7]641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326号文批复,施工图设计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7]34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中心试验室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国内第二次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连接西宁南绕城公路,在其现状柳湾互通处设置平安西枢纽互通衔接,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平安西枢纽互通终点,柳湾收费站南侧山头西宁南绕城公路柳湾互通处,采用主线分合流的方式与南绕城公路衔接,向东沿石家营高铁新区南侧山坡布线,在张其寨村北侧从青海棉纺厂和宏达驾校之间穿过,途经七星台后跨越平阿高速,设置窑房互通与其衔接,向东在友房新村南侧山脚设置主线收费站(K9+415),出收费站后分别与平安城区主要南北向道路平交,在平张路平交口东侧预留继续东延接口作为终点,路线全长10.854公里。本项目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主线收费站至终点段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大、中、小桥及路基)。

全线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的施工暂定各划分1个标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暂定划分1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暂定划分1个标段,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暂定划分1个标段。

中心试验室标段服务期:自试验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至所服务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中心试验室标段: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划分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公里)

工作内容

NRC1

K0+000~K10+856.179

10.854

全线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等全部工程内容所含的所有试验检测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相应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试验检测能力的单位,均可对本项目中心试验室标段投标。具体资质、业绩要求要求见下表: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NRC1

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原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定证书。

近五年(201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内容)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段对应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5)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6)投标人2016年度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

(7)本项目中心试验室招标与青海省同仁南至西卜沙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第二次招标同期进行,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上述2项目的投标,但只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一号金色家园13号楼2903室(购买文件期间联系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单信封形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11时00分,投标人代表应于当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厅3号开标室(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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