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建设项目
监理单位框架协议入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框架协议入围已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投资领导小组会议 (2018年第1期) 批准,依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6】647号)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监理入围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
2.2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框架协议入围(一标段)。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加气站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框架协议入围(二标段)。
2.3招标范围:甘肃境内新建、改造加油(气)站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投资、工期,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做好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项目具体要求)。
2.4建设地点:甘肃境内加油(气)站施工现场(具体地址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2.5入围单位: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同时投标,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每个标段各入围3家单位。
2.6 服务周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近三年(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或2015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4近三年( 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石油化工项目的监理业绩(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正在被公示或通报的不良记录。
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后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并通过审核,接受中国石化诚信体系管理,否则不能进行监理服务。
3.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若本单位入围后,接到实际工程项目后需派出与项目专业相符合、现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项目总监需出具总监理任命书)。
3.8投标人必须在兰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中石化项目拟人员:总监1名,监理工程师4名,现场监理员15名(其中:土建5人;工艺5人;电气安装3人;其他2人),均需提供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3.9 2017年入围中国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监理框架服务的单位在2017年被省公司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近三年(须提供2014年至2016年或2015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4近三年( 2015年1月1日–以后)具有石油化工项目的监理业绩(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正在被公示或通报的不良记录。
3.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中标后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并通过审核,接受中国石化诚信体系管理,否则不能进行监理服务。
3.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若本单位入围后,接到实际工程项目后需派出与项目专业相符合、现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项目总监需出具总监理任命书)。
3.8投标人必须在兰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固定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名;
3.9 2017年入围中国石化甘肃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监理框架服务的单位在2017年被省公司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10日,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30分—17时30分。
4.2、报名地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2号 808室)
4.3现场报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2015年1月1之后)加气站项目的监理业绩(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个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4.4以上复印件一式贰份,须逐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原件带至现场核查。(投标人投多个标段的,应分别编制报名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18 年2月27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甘肃石油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2号 11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