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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州城区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梅州城区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10号文批复单位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梅州市城
项目名称 梅州城区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批复文号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10号文
批复单位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梅州城区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州城区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市发改审批函[2017]3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城市供排水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梅州城区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梅州城区江南梅水路、丽都东路南接广州大桥段; 2.3.工程建设规模:对梅水南路的排水设施采取雨污分流机制改造,一是在梅水南路左幅(靠南堤脚侧)新建一条860米长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箱涵(内空B*H为4500mm*3000mm),将3.6平方公里区域内雨水从下车坝电排站前池引至七孔闸电排站前池后排入梅江河;二是改造梅水南路右幅现有排水箱涵(内空B*H为1200mm*1500mm)调整为输污沟末端用标准砖封堵截流,并敷设一条DN1200波纹管接入七孔闸污水提升泵站,将区域内生活的污水输送至江南第二污水厂集中处理。 2.4总投资及设计招标控制价:项目估算总投资2482.84万元(工程建安费:1924.7万元,其他费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用332.43万元,预备费225.71万元)。其中设计招标控制价757400.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 2.5.2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3质量要求:方案设计应满足本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设计技术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6设计周期:2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的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4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5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纸质投标):(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投标报名,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26日18:00 时。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有关建设工程的通知公告和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用户登录”进入“建设工程”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6.1本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6.2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09时00分至 2018年2月28日09时30分,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备查。 9、设计方案补偿费用: 不给予方案补偿费,费用自理。 10、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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