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的补充公告II
核心提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项目名称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的补充公告II |
| 批复文号 |
博府发改﹝2016﹞117号 |
| 批复单位 |
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惠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的补充公告II惠州市中新工业园汽车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8年2月5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及补充公告更正如下:1、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0)项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资质证书及除第(7)项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核查。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 修改为“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0)项单独提交。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除资质证书、身份证及第(7)项外)的原件在报名时现场核查,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核查。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并标注“报名资料”字样”。2、原招标公告第四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第 4.1点修改为“凡有意参加且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 02月07日至2018年02 月12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监督部门: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6日 |
| 发布人 |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8-02-06 |
|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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