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内容
1、土建工程:全场光伏组件地基与基础、设备基础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工程、生产建筑工程、室外工程以及厂区道路工程等;
2、安装、调试工程:光伏电池组件配套固定支架系统安装调整至集成、汇流箱安装及接线、光伏电池组件安装及接线、逆变器安装及试验、箱变的安装及试验、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敷设及试验、保护改造、预制舱式配电站安装及调试、全场防雷及接地、盘柜及电缆沟支架、安防系统、系统试验调试及试运行、部分服务类项目等。
具体工程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证明四项中的至少一项)。 投标人中标后要按照嘉兴市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如为嘉兴市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及嘉兴市外企业在嘉兴市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开工、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或主管企业安全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应提供企业出具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任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具有1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安装施工管理经历。(必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主证明四项中的至少一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该负责人是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该工程施工业绩);
2、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项目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项目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不少于2人。
2、截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至投标截止前三年,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2月6日9:00至2018年2月12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28日10:30。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