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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路南延伸段及铜铃西路(大祥路-马鞍石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8-02-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邵阳市大祥路南延伸段及铜铃西路(大祥路-马鞍石路)道路工程已由邵阳市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5】04号文件

1.招标条件

邵阳市大祥路南延伸段及铜铃西路(大祥路-马鞍石路)道路工程已由邵阳市大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15】0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邵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阳市大祥路南延伸段及铜铃西路(大祥路-马鞍石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邵阳市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两个部分:1邵阳市大祥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全长225.147m。2邵阳市铜铃西路(大祥路-马鞍石路)道路工程, 全长335.47m.总投资额约450万元。(详见施工设计图)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并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

2.7  招标范围:邵阳市大祥路南延伸段及铜铃西路(大祥路-马鞍石路)道路工程的路面和人行道、交通设施、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8.00万元,采取银行保函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12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施工图清单栏目中下载。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本,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j.shaoyang.gov.cn/node-5009.html)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8.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8227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2278:3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公告7.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必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9.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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