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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伊犁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伊犁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日 期:2018年2月7日招标编号:0714-EMT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 伊犁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    期:2018年2月7日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309/2

    (招标代理机构)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新疆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 伊犁分行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招标内容及项目概述:
项目供应商选派员工到分行提供文书处理、驾驶服务、餐饮服务等非业务范围、辅助性的服务工作。本分包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文员7人,驾驶员5人,餐饮2人。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应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8年2月7日至2018年2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网络标书销售: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招标采购网” 注册。 /。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线上(网上)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线下(现场)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说明:①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投标截止期前在“招标采购网”填写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
(3)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伍佰元)。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再支付100元邮寄费,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尽快邮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
(5) 标书发售 (6)  (7)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3月1日当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办公楼23层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大厦)。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2018年3月1日当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办公楼23层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3号大厦),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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