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大格勒乡镇区过境路(幸福路)改造
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格尔木市大格勒乡镇区过境路(幸福路)改造项目监理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17〕20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东城区行委,建设资金为国开行金融扶贫贷款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范围及标段划分
改造幸福路全长5.64公里,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使用ca锁从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7.6.20:81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600.00元(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需携带网上支付凭证前往招标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