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二个包件,投标人可对下述任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进行投标,具体如下:
包件一为高喷车(大跨距)4辆;
包件二为大型排烟车3辆。
(具体供货内容详见“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编号:1069-184Z20180021/02
名称:上海市消防局2018年消防装备专项项目(第四批)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包件二 | 大型排烟车 | 3辆 | 1.1.1 *型号:采用MAN、奔驰、斯堪尼亚或其他相同档次的消防车底盘(必须是最新型号的成熟底盘,且国内有专驻售后服务维修站点),投标人必须提供由底盘公司出具的所提供底盘型号可作为消防车专用底盘的文件证明和该型号底盘的中国3C强制性认证证书(欧Ⅳ/Ⅴ底盘),整车中国3C强制性认证证书(欧Ⅳ/Ⅴ排放的整车3C证书)。 1.1.2 驱动:6?4。 1.1.3 *发动机:柴油,直喷涡轮增压,水冷,额定功率≥340kW,并提供发动机特性曲线。 注:其余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参加各包件的投标人均须满足下述要求:
1) 投标人须为投标车辆的专业制造商或经上述专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2) 投标时应提供投标车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的证书和检测报告;
3)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书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步骤①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前需自行登入(http://139.196.34.51:8081/pm/baoming.aspx)录入相关企业信息并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步骤②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初审,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可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如有材料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3-01 10: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