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经科右中旗人民政府以右中政发〔2017〕224号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中央及自治区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申请已得到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的批准,由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施工。
2、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招标范围:察尔森化、敖尼斯台沟治理段堤防的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图什业图王府排洪沟防洪标准为50年。工程建设内容为: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山洪沟治理工程总治理长度12.0km,其中察尔森化嘎查沟治理长度5.78km,建农桥8座;敖尼斯台嘎查沟治理长度4.12km,建农桥4座;图什业图王府沟治理长度2.1km,建农桥1座(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标段划分详情如下:
施工一标段:察尔森化嘎查沟治理长度5.78km,建农桥8座;
施工二标段:敖尼斯台嘎查沟治理长度4.12km,建农桥4座;图什业图王府沟治理长度2.1km,建农桥1座;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5、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实施过类似工程的成功案例3项(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
类似工程业绩指: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或河道工程的施工业绩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业绩;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8、投标人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方可报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同标段须配备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
四、投标报名
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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