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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物业第二十佳园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及停车位划线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国资物业第二十佳园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及停车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国资物业第二十佳园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及停车位划线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80306

本国资物业第二十佳园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及停车位划线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招标内容:

工程名称:国资物业第二十佳园地下车库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及停车位划线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 个标段

工程内容:1、地下车库6583.22m2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铺设;2174个停车位划线及车位附属设施安装;3、车库出入口道闸安装及自动识别系统安装。

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计划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另行约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齐全,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51月起,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类似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依据);

2.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80208日至20180212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兰州市七里河区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410室购买招标文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册)交到报名地点 (外地投标人可以网上报名,将盖有公章的相关资质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951871439@qq.com并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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