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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项目(第二阶段)平流沉淀池排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项目(第二阶段)平流沉淀池排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 告(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自来水
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项目(第二阶段)平流沉淀池排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 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以下货物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编号:0724-1800F09N0444
2.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水源工程首期项目(第二阶段)平流沉淀池排泥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 名称 单位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01 平流沉淀池排泥系统设备 1项 2250000.00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项目预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主设备(主设备指平流沉淀池排泥车)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是经销商则必须具有主设备的经销代理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文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a) 凭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全部原件在核对无误后即时退还。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c)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d)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8年03月02日9:00 ~9:3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年03月0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四、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交易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网(http://)。
六、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
地 址:佛山市
电 话:0757- 82326312
联 系 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电 话: (0757)83160056,83160059
传 真: (0757) 83160060
网 址:
联 系 人:欧小姐、招先生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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