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川岛镇Y314东略线南澳至略尾公路改建工程
(K4+980—K8+358.413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台山市川岛镇Y314东略线南澳至略尾公路改建工程(K4+980—K8+358.413段) 已由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台发改[2017]259号、台发改[2017]324号核准招标方式,项目发包人为
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项目施工管理目标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王府洲度假村环岛处,起点桩号为K4+980,穿过南澳上高村和下底村,经南澳迳、水洋村、南风厂,终点位于略尾,与县道X550略独线相接,终点桩号为K8+358.413;本项目包括将旧路面拆除重建,全长3.378公里,路基宽度11.5米(局部路段路基宽度按8.5米),行车道宽度2×5.25米(局部路段按2×3.75米);公路等级为两车道四级公路,设计时速20km/h;对K6+690-K7+960路段的供水管道进行重建,全长1275米;工程建安费人民币1709.40万元;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施工管理目标
计划工期:
6 个月。
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安全要求:杜绝重大伤害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新建(或改建、扩建、路面改造、路面大修等)三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具有公路或路桥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标准详见本
招标文件。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6近3年内(是指2015年1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向投标人或者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并由检察机关出具书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指未完成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的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2月
09日至
2018年
02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二、三楼,联系电话:0750- 5559175);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带有的二维码必须经交易中心扫描确认有效否则拒绝报名)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若授权委托人办理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其在本单位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中一个月缴费清单原件,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