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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氟化氢钾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氟化氢钾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开
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氟化氢钾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1839日上午09:30

招标编号:GZ171275-ZHSSYX

 1、受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委托,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氟化氢钾采购项目中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1

氟化氢钾

化学纯符合Q/BH(01)J08-8008-2010

1、化合酸:≥25-26%

2、氟硅酸盐(以K2SiF6计):≤0.4%

3、氯化物(以Cl计):≤0.01%

4、硫酸根(以SO42-计):≤0.03%

5、水份:≤0.08%

6.铁:≤0.005%

7.重金属(以Pb计):≤0.005%

t

180

20181月至12月通知到货

2.投标人要求:

a.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氟化氢钾制造商资质要求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提供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要求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以上,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业绩证明;

c.必须有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

d.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货物的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承运,需提供承运协议及承运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e.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即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1000元整,发售期为5个工作日,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50元人民币,但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等不负责任。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免费注册后报名,报名审核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注册、报名,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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