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QY180209—ZNGHGBZNT
1. 招标条件
本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正宁县国土资源局以正国土资发〔2017〕1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正宁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四海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正宁县宫河镇东里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为宫河镇东里村。建设总工期为108日历天。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GBZNT/2018—10),位于宫河镇东里村,改建田间道I型(4m)1235米,改建田间道I型(3.5m)335.0米,道路安全警示桩12个,路名牌3个。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GBZNT/2018—11),位于宫河镇东里村,人工清理表土11.1亩,客土拉运(运距1-1.5km)15590方,窑洞回填15590方,土方压实15590方,深耕11.1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1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2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或公路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凡是进入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4投标人必须是未被列入甘肃省土地整治项目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企业的施工单位。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sebidding.com),按照甘肃海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浮动窗口“投标商须知”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办理签章,然后报名经平台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8年02 月09日 至2018年02月14日。
4.3投标人注册须知:
甘肃海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