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普宁学宫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修改通知
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普宁学宫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中:“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建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变更为:“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建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原招标公告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项目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有关内容的,以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普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赖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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