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供水管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供水管道建设工程,经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瓜发改项发[2016]24号、[2017]14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ZFJSZ20180206000100101
2、建设单位:瓜州县供排水管理所
3、项目名称: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供水管道建设工程第一标段
4、建设地点:瓜州县城市生态文化创新区
5、工程规模:榆林北路(小康街北侧至疏散通道南侧段)敷设DN160-200给水管道458米;在东环路水系西侧(小康街北侧至疏散通道南侧段)敷设DN200给水管道414米;在疏散通道(瓜州大道东侧至东环路水系西侧)敷设DN200给水管道2278米。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3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18日
总 工 期:60日历天
7、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9、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一标段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1 人)、 机械员(1 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互相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2017年10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1.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且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及本人身份证。不授权委托时,法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人或法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建本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和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相关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机械员各1人)(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并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缴纳2017年10月至12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附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单位印章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社保花名册,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审核通过的省内企业《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省外企业《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原件。
4.提供投标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及个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现场查有效原件,留复印件)。
5.投标企业需递交《酒泉市招投标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凡参加瓜州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瓜州分中心网站(http://49.4.13.167/jqggzy/gzx/index3.html)注册。详见“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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