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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汕潮南发改〔2018〕22号文批复单位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
项目名称 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汕潮南发改〔2018〕22号文
批复单位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汕头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已由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汕潮南发改2018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潮南区峡山大溪流域截污清淤及景观提升项目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 2.3 项目概况 2.3.1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 为切实改善峡山大溪水环境质量,保障周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质量,在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的基础上,遵循“一河一策”的治理原则,按“补充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开展峡山大溪截污清淤与景观提升工程,包括全流域补充截污、内源整治与景观带建设工程。全流域补充截污与处理:在现状截污系统与实施“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的基础上,摸查未截污范围及排污口,采用河道箱涵、壁挂管道、地埋管道、溢流雨污调节池等方式,截留峡山大溪干流及11条支流沿岸所有污水或雨污直排口,共布设9套一体化提升泵站及1座调蓄池,建设796个检查井,共铺设管网(含箱涵)29km;全流域内源整治:与沿河补充截污工程相衔接,开展峡山大溪干流及11条支流污染底泥清淤,开展河道及寨前塘清淤共987634m3;对清淤产生的淤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固化脱水后二次利用,开展生态驳岸建设共13992m,用于景观提升工程,若有剩余淤泥量则由中标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景观提升工程:峡山大溪干流(中港河-峡山中学)景观提升带,总长5.97km;亲水平台及木栈道1处,其中干流出口段亲水平台450 ㎡,滨水栈道811m;景观提升5处(东湖村1处、东溪村2处、拱桥村2处),陆地面积约83亩。 2.3.2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9829.91万元,其中补充截污工程40971.33万元,内源治理工程28645.92万元,景观提升工程10212.66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安排的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资金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上级政府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使用及支付按有关规定执行。 2.4 计划总工期 2.4.1设计工期: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批复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概算并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2)承包人在初步设计成果审批后10天内提供首批施工设计图纸,其余图纸按照工期进度提供。在各子项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并送潮南区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 2.4.2施工工期:18个月(最迟于2019年12月31日完工)。 2.4.3在各子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子项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潮南区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峡山大溪综合整治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含节能评估、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稳评、安评等咨询服务,招标人已完成的除外)、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3).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 (4).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施工范围包括建设内容范围内项目的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5).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7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的监理人; (3)为本次的代建人; (4)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同一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投标,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 ②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 3.6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 ①项目总体负责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必须是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需提供工程类高级职称和任职证明文件; ②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③施工项目副经理(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由牵头单位提供):具备给排水类或水利类高级职称; ⑤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⑥勘察负责人(联合体则由勘察成员单位提供):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⑦专职安全员(联合体由牵头提供):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⑧施工方(联合体牵头单位)需配备给排水类或水利类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工程经济或造价类工程师 ⑨勘察设计方(联合体成员单位)需配齐给排水类或水利类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工程经济或造价类工程师。 注:(1)、项目总体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2)、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为准。 3.7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报名前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8根据汕检会 [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开具有效(联合体投标其成员均应提供)。

四、现场踏勘

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区域广、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进行标前勘察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成员均需)和符合本公告3.6款规定的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人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上盖章确认。勘察现场时间2018211日至2018213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勘察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人。

五、关于投资控制

5.1 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建安费的概算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两者不作为支付进度款和结算的依据; 5.2中标后,勘察费以建设单位确认的勘察测量成果报告为结算依据,参照《2002年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实物工程量以及投标下浮率计算的总价承包方式,作为勘察费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 5.3中标后,设计费为经投资主管部门审定的概算设计费乘以中标设计费费率计算的总价承包方式,作为拨付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 5.4中标后,工程建安费及运营维护费以潮南区财局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含投标下浮率),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依据,经核定的预算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5.5 中标后,在开工前按相关政策法规必须开展的专项研究而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除勘察费、设计费外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节能、环评、地质灾害评估、水保、稳评、安评等,发包人已完成的除外,下同)按对应的国家、省市收费标准(含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作废的过往标准,以最接近投标时间版本为参考)固定按下浮20%计算,无对应收费标准的双方共同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5.6本项目勘察费、设计费、工程建安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结算价最终以潮南区财政局的审核结果为准。 5.7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以经审批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资格预审方法及评标办法

6.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2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7.1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施工项目经理作为委托人持报名资料于2018 年223日至2018 年228日9:30~11:30,14:00~16:00时(北京时间)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7.2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4)投标人近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7)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查询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开具有效)(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详见附件1);(9)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2);(10)现场踏勘证明书(详见附件3);(11)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dlztb.cn)在线填写并打印、签章(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 7.3、以上资料按以上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7.4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8.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8.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8.3开标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时间为准。 8.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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