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蒙古族学校食堂全年物品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辽市蒙古族学校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食堂全年物品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 项目概述
1、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辽市蒙古族学校食堂全年物品项目
采购文件编
2、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肉产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056839.00 |
2 | 米、面、粮、油产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492626.00 |
3 | 果、蔬产品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2365211.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有专用储货货物场地(提供储存货物场地产权证明,如租用场地者需提供储存货物场地产权证明、租用合同原件和储存货物场地产权人的担保函);
9.业绩要求:能够反映2015年~2017年企业完成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半年之内新注册的企业可不提供);
10.财务要求:提供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本年新注册的公司则提供开标前1个月的财务报告(不含开标当月),自然人可不提供;
1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2月后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能够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2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注:节假日休息)。
2、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企业的供应商,则不需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企业的供应商,则不需要携带)、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企业纳税证明原件、财务审计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一式叁份加盖公司公章,标准A4纸装订成册。
四、获取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报名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不接受现金)的方式缴纳本项目各包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9时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第一标段: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第二标段:大写: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
第三标段: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 户
账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9时止
投标 供应商现场投递标书,“开标一览表”另外用信封单独封装,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两者缺一都不接收。(报价应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包括安装费、运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开标一览表”必须盖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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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通辽市蒙古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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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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