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监理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监理批复文号穗发改[2016]696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招标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项目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监理 |
| 批复文号 |
穗发改[2016]696号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
| 招标人 |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编号为:穗发改[2016]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96.09%;企业自筹3.9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在广州市中心城区主要市政道路补建DN100防撞型消火栓1136个及配套阀门,配套建设供水管道91359米。其中第一批补建DN100防撞型消火栓374个,配套建设DN100-DN300供水管3921米、DN400供水管道20米;第二批补建DN100防撞型消火栓762个,配套建设DN100-DN300供水管道87097米、DN400-DN1200供水管道321米,管道路面开挖及修复,完工后的管道试压消毒冲洗。
2.3监理服务期限:预计总工期为540日历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期、工程施工工期、完工验收期、结算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期。
2.4招标范围: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工程施工环境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和保修阶段监理等工作。
2.5概算总投资11696.71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726.4879万元
,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约1673466.8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人员配置等监理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日期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招标公告3.1(1)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17年7月~2017年12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的代建人;
(6)为本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dlztb.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8年 2月 13日至 2018年 3 月 20日15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和纸质投标同步进行,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第 6 开标室。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3 月 20 日 15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6.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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