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 (路面改造)施工监理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路面改造)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湛交规[2017]5号、[2017]121号批复单位湛江
| 项目名称 |
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 (路面改造)施工监理 |
| 批复文号 |
湛交规[2017]5号、[2017]121号 |
| 批复单位 |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人 |
湛江市公路管理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湛江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
(路面改造)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路面改造)工程已由湛江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湛交规[2017]5号)批准建设,已由湛江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287线遂溪分界村至遂溪县城段灾毁恢复重建(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2017]121号)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发包人为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与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湛交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不需验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有效公证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亲自报名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于2018 年 2 月 14 日至2018 年 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报名费1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3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方)。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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