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建设规模为两台国产60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3号、4号机组),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天津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外辅运行管理项目,主要包括两台600MW机组输煤三大机械(翻车机、斗轮机、推土机)运行管理、储煤场运行管理、输煤巡检运行管理、磨煤机石子煤清运管理、辅控网外辅岗位【包括取水口、节水(含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含油区、深井泵、脱硫废水)、脱硫巡检】运行管理、协助化学室采样化验、协助运行岗位领药、溶药、加药、化验等运行工作、协助运行岗位添加脱硝用尿素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贰级及以上资质。
3.3负责外辅运行管理全面工作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职称和安全员证。
3.4外辅运行管理岗位人员配置应不少于90人,岗位人员须持有相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岗位人员配置见技术规范书)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内没有利用合同进行经济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3.6投标人具有保证外辅安全运行的能力,具有能满足运行需要的技术力量、安全设施、工器具。
3.8具有过去五年承接过同类工程项目2项及以上业绩(以合同为准),且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9近三年无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5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