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南站商务区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房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南站商务区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房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7]87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
| 项目名称 |
广州南站商务区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房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
| 批复文号 |
穗发改[2017]872号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类型 |
勘察/设计 |
| 公告内容 |
广州南站商务区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房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南站商务区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房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
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东新高速以东、汉溪大道以南、兴业大道以北、东新高速以东保障房周边区域。
1.1.3 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图测绘及放线、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竣工图审核、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含临时用水与永久用水)、■照明工程(含临时用电与永久用电)、■交通工程(含监控)、□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含喷淋)、■电力管沟工程、■管线综合平衡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7]872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新建6条市政道路,道路总长约3.3千米。其中规划一路和规划二路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20米,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长度分别为686米和942米;规划三路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40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长度为287米;规划四路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58~65米,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长度为719米;规划五路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24米,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长度为368米;规划六路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长度为313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最大管径1500mm)、桥涵工程(桥梁单跨为25米,总长30米)、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二级导线测量、四等水准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图测绘及放线)■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协助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审核、■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现场服务、■协助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协助规划、水利、国土等各项基本程序的报建,及完成相关图纸、资料编制工作、■竣工图审核;(最终以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内容为准)。ink2'>ink2'>ink2'>ink2'>ink2'>ink2'>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2 月 8 日 9 时 30 分至2018年 2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的上午 9: 30~ 11:30 ,下午14 :00 ~16 :00 (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1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204
1.10.5网址:http://www.dlztb.cn/Category_623/Index.aspx |
| 发布人 |
梁工 |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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