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奇台县2018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和量水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已由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2018)4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奇台县水利管理总站,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其中前期费用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涉及奇台县河灌区各乡镇,主要设计内容为末级斗、农渠改造及新建输水管道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实施方案阶段的设计及工程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3设计服务期限:2018年3月25日至2018年4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2月28日至3月4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屯河北路新天地商务港11楼1102室)持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进疆备案登记册(疆外企业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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