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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 勘察设计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勘察设计招标,已经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8]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

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勘察设计招标,已经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18]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独山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独山子人民医院妇幼保健及精神康复综合楼

2、建设

3、项目规模:地上五层地下局部一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主要以病房为主,布置有儿科、妇产科、精神病复科、内三科、和五官科等。涉及拆除清真寺活动用房及附属用房,拆除总面积489.4平方米。

4、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5、工程投资额:2400万元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方案)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类丙级以上(含丙级),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2月22日9:30时-2018年2月2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3、投标单位报名需携带下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疆外企业提供疆外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负责人为进疆备案登记册的已备案人员)、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职单位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原件)、克拉玛依市以外的企业需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联合体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联合体协议,携带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到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注:如未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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