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抗震支架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经由新发改社会〔2013〕8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治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抗震支架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6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制造商必须具备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需满足如下要求a.为确保抗震支架系统的整体安全性,本工程选用的抗震支架所有部件(含C型槽钢,抗震连接件、螺杆、抗震锚栓等)均须由同一厂商提供。b抗震支架系统所用的钢材屈服强度要大于235Mpa,且抗震支架系统的所有槽钢需提供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力学性能检测报告、镀锌层厚度检测报告、盐雾试验检测报告。c.抗震支架系统厂商需提供由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连接锁扣、连接件与C型槽钢的抗拉和抗剪力学测试报告。d.本工程选用的抗震支架系统需通过依据CJ/T 476-2015《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的认证测试,并取得抗震测试报告。e.抗震支架系统的C型槽钢与锁扣或者弹簧螺母的连接需进行不低于200万次的疲劳加载测试。以上检测需提供由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f.抗震支架系统需提供CMA或CNAS标准的检测机构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初始荷载检测报告、整套支架系统耐火性能检测报告g.抗震支吊架所用的锚栓应具备可靠的地震作用下的受力能力,需通过ETA的技术认证或按照JG/T 160-2017《混凝土用机械锚栓》附录I的要求通过抗震性能专项测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测试报告。(3)投标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的抗震支吊架销售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人所报项目业绩必须为投标人自行销售的业绩;(4)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8年02月23日10时30分到2018年02月28日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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