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2018年1-4号机组产出的粉煤灰(渣)销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内容: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1-4号机组产出的粉煤灰(渣)承包销售,名称如下: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费(元) 1 CHDTDZ170/17-QT-0101 一期三级灰 约38万吨 2000 2 CHDTDZ170/17-QT-0102 二期三级灰 约31万吨 1600 3 CHDTDZ170/17-QT-0103 二期二级灰 约4万吨 1000 4 CHDTDZ170/17-QT-0104 灰渣 约8万吨 800 四、项目概况 1.工程 2.本期规模: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山东公司下属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1220MW,其中一期(1、2号机组)工程300 MW + 320 MW;二期(3、4号机组)工程2×300MW。 为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保证现场粉煤灰(渣)及时外运,提高管理效率,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甲方)委托施工方(乙方)承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度粉煤灰(渣)销售项目。预计2018年出产粉煤灰(渣)约80万吨,本预计产量仅供投标参考,实际产量以招标人产出计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预计产量与实际产量不符所产生的任何责任。 3.建设 4. 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1-4号机组粉煤灰(渣)承包销售,现已完成招标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 5、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运营商;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粉煤灰(渣)经营范围的单位或直接使用单位,并具备青岛地区的仓储能力(自有仓库或仓库承租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协议,需提供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近两年粉煤灰(渣)处置业绩。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今粉煤灰(渣)处置不少于1项业绩。投标人需出具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六、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