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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重发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

1. 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线网控制中心智能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化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项目-线网控制中心及附属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以及其子系统的专项研究、深化设计(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试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到货检查、开箱检验、安装督导、安装验收、完工测试、大联调、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内容。

2.2 项目工期:2018年4月15日 至 2019年7月31日,供货周期:473日历日。

2.3 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集成商;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近五年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投入使用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职称,8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其中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周岁界定时间为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5 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必须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良好;

3.6 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有常驻机构或承诺在中标后为本项目在乌鲁木齐市设置常驻机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3.9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状况;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类似项目:指国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总承包合同,其中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合同金额应不少于4000万元(含),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充分体现出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金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 22 10 30分至2018 32610 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326 10 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15 标书送达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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