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7年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工程标段1(厂区至永成路口φ1220x14(2×3090米)热网施工)、标段2(永成路口至石油基地φ630x10(2×1200米)热网施工),包括管网建设工程,标段划分及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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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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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HDTDZ060/17-SG-0401 |
热网施工标段一 |
3000 |
厂区至永成路口热网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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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60/17-SG-0402 |
热网施工标段二 |
2000 |
永成路口至石油基地热网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华电哈密发电四期扩建(2×350MW)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厂区至石油基地热网施工招标
2、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
3、项目法人: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自2014年至今应有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1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1日17时整止。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