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张家塬镇尚家堡村抽水灌溉工程
及景家寨、七一村和北坡村抽水灌溉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张家塬镇尚家堡村抽水灌溉工程及景家寨、七一村和北坡村抽水灌溉工程已由宝鸡市水利局以宝市水办发[2018]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千阳县水利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宝鸡市千阳县辖区。
2.2、建设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26.94万元。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及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标项:新建浮简式泵站二座,新建100m3蓄水池6座,布设0.63Mpa DN160 PE管4520m,布设0.8Mpa DN110 PE管1915m和管道附属构筑物等。
监理标项: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有相应从业资格。水利施工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工程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5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个人身份证及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西安市尚德路150号院内5号楼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标段标书售价3000元/套,监理标段标书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上午10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但提供自行踏勘进入工地手续办理事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三秦都市报》和《宝鸡水利网》上发布。
8、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 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snt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