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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一河两岸”塔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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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一河两岸”塔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师市“一河两岸”塔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已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函[201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一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为师市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测绘、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等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YSGKZB2018021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塔里木河桩号53+600处至距离下游塔河一桥约250米。 建设内容:拦河坝(闸)等配套设施工程测绘、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本工程分标段实施) 二标段: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 建筑规模:拟建钢质或橡皮质拦河坝(闸),阻水高1.5米,长1000米等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3、本次招标范围: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并水文、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日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6.开标时提交资料: 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资格)及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证件原件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证资料等。 7.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在阿拉尔政务网发布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xj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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