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至北京光缆第二路由传输系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公告
集宁至北京光缆第二路由传输系统工程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已落实。本的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华创信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招标编
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集宁至北京光缆第二路由传输系统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包方式,具体内容包括100G传输系统建设、沿线高速管道租赁、中继站机房建设、光缆敷设与线路设备安装、线路防护等。全程约668公里,自集宁至北京,沿途经过二广、荣乌、大广、五环等高速公路,敷设1条144芯通信光缆,沿线设置10个中继站,11个中继段落。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70个自然日内完成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第一标施工建设:完成工程涉及路段的管道新建或租赁、光缆敷设、机房建设、ODF、波分设备、机房配套设备(如列头电源柜等)等采购和安装等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3.1 第一标施工建设:
3.1.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资质。
3.1.2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有足够的流动资金,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③.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⑤.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3.1.3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承包国内大型企业省际干线类似工程的实施经验。以2015年以来,签署的合同和验收证明为依据。
3.1.4 投标人必须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入库的企业。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2 月 26 日至2018 年03 月 02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与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授权书、资质等级证书(交验加盖副本原件,提供正本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②.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印鉴、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一般纳税证明、开户银行证明以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
④.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原件、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⑤.提供可取得相应高速路段20年管道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文件(施工标段提供)。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需二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留存。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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