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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三原县东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三原县东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

1、招标条件

本陕西省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三原县东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局以陕水保监发【2017】126号文件、咸阳市水利局以咸水建管发【201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省级投资、市级配套及县级配套资金组成。项目法人单位为三原县煤油气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三原县煤油气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项目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40km2。其中:水保林15000株(13.50hm2),经济林10.00hm2,封禁治理216.50hm2;补植2.32万株;砌砖护坡680m,截水沟800m,排水沟400m,蓄水池1座;边坡平台栽植国槐2400株,五角地锦2400株,补植景观林1199株,水保常绿景观树100株,大型宣传牌1座,LED显示屏1个,园区标识简介牌更新105个,改造微喷灌管网10km。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须具有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及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7日至2018年3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12层1202室(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 1202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3月09日至2018年3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12层1202室(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A座12层1202室 )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10:00。

5. 2 开标地点:三原县鸿杉酒店16楼会议室(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银行大街中段)。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 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s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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