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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溪河生态长廊二期(南段)园路及地下管网工程

   日期:2018-02-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榆溪河生态长廊二期(南段)园路及地下管网工程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发【2015】172号文批准建设;

1、招标条件

榆溪河生态长廊二期(南段)园路及地下管网工程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政发改发【20151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榆林市恒博工程咨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溪河
2.2工程规模:A区;B区;C区;D区园路及地下管网工程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共设四个标段,N1标段:A区;N2标段:B区;N3标段:C区;N4标段:D区;

2.5项目造价:N1标段:1833万元;N2标段:2083万元;N3标段:2231万元;N4标段:139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建造师且无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为非失信人员。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为非失信且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3.2业绩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本企业和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至今)已完工的类似工程(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造价的70%)业绩证明材料各不少于一项(含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并提供合同发放机构的详细地址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 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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