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市边防支队达茂旗大队及机动中队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投标资格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6)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cr/list、信用中国/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招标内容及要求:包头市边防支队达茂旗大队及机动中队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三证合一,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2月28日9: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7日16:00
获取采购文件地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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