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14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喀什地区发改委以喀发改农经[2018] 114、115、116、117、118、119、120、121、122、123、124、125、126、127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法人为莎车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全统工程造价编审有限公司。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14个工程施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莎车县境内,建设内容是:更新及改造土建及管网工程。本次招标施工共分为十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莎车县拍克其乡依玛(1)村、阿尔坎特(4)村等 6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标段为莎车县伊什库力乡卡拉库木(1)村、克什拉克(4)村等 6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三标段莎车县伊什库力乡古勒其(11)村、尤库日加力(12)村等 5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四标段为莎车县阔什艾日克乡托万尼皮其(2)村、托格热艾日克(3)村等 4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五标段莎车县孜热甫夏提乡孜热甫夏提(3)村等 8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六标段莎车县达木斯乡坎迪尔力克(5)村、托库孜阿特(6)村、炮江(7)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七标段莎车县孜热甫夏提乡巴什库孜玛力(1)村等 4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八标段莎车县塔尕尔其乡古再(1)村、克塔特(5)村等 6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九标段莎车县恰尔巴格乡英巴格(9)村、央阿克勒克(10)村等 6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十标段莎车县阿尔斯兰巴格乡尤库日阿勒瓦克其(15)村等5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十一标段莎车县阿尔斯兰巴格乡苏普拉(4)村等 5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十二标段莎车县英吾斯塘乡托万吉格代巴格(5)村、吉格代巴格(6)村等 6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十三标段莎车县亚喀艾日克乡阔纳吾斯塘⑺村等 5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十四标段莎车县托木吾斯塘乡依稀来木其(2)村、吐古其(3)村等 4 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十四个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施工监理共分为四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第一、二、三、四、八标段;第二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第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标段,第三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第六标段,第四标段监理内容为施工第五、七、十三标段。监理标段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应具有建设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和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对应“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0.30,地点为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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