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房屋租赁项目
2.2项目编号:XSZB2018-02
2.2 项目
2.3本次采购内容:一号楼、二号楼、门面1、门面2、食堂对外租赁,第一标段:院内:3148.9平方米;第二标段:门面:579.34平方米(具体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请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前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以上各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前往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5号阳光花苑B座2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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