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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房屋租赁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招

1.招标条件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房屋租赁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华通讯社新疆分社房屋租赁项目

2.2项目编号:XSZB2018-02

2.2 项目

2.3本次采购内容:一号楼、二号楼、门面1、门面2、食堂对外租赁,第一标段:院内:3148.9平方米;第二标段:门面:579.34平方米(具体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请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前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及以上各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贰份,前往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5号阳光花苑B座2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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