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LJYGC2018022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016年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项目已由临泽县林业局批准实施。根据临林发【2018】45号文件批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本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森林植被恢复造林工程,招标控制价2138270.00元;
1.1.1平整造林地950亩,要根据地形走势、地理高程等整理成不同面积的地块,同一地块内误差不超过5㎝;
1.1.2采购樟子松、云杉、长枝榆、圆冠榆、新疆杨、海棠、白腊、国槐等17个种类苗木155.37万株;
1.1.3按设计要求完成155.37万株苗木的栽植、灌水、支架、除草、施肥等管护工作,8月份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2%以上;
1.2计划工期天数:计划30日历天内完成造林,管护至8月底。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址:临泽县
1.5工程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种苗、园林绿化、植树造林等经营内容。
3.对投标申请人要求:
3.1工程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全过程参与招投标活动;除投标报名外,授权委托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相应活动的,履行请假手续后可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回执。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以上5个品种、200亩以上苗木基地的证明,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进行基地检查。
3.6须提供项目发生地林业森检部门出具的2017年基地苗木无病虫害检疫证明。
3.7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及项目发生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农民工无欠薪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日00:00时至2018年3月5日23:59时(北京时间,含节假日),登陆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站(www.lzjyzx.cn)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直接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为方便投标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直接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无需到现场报名或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含节假日)
5.2 送达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浙商广场对面)。
5.3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号开标室(浙商广场对面)。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肆万贰千元整(42000.00元),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工作日17:00前,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帐户(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