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华能招标 » 正文

乌兰浩特机场场外排水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乌兰浩特机场场外排水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一、招标条件本乌兰浩特机场场外排水沟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

乌兰浩特机场场外排水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本乌兰浩特机场场外排水沟改造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兴安盟行署本级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基础字(2017)4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为***。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靠近围界一侧的排水沟侧壁做毛石护坡,防止土质边坡塌方,侵蚀掏空围界基础,改造总长度2078.2米。

2.2工程建设地:乌兰浩特机场;

2.3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估算总投资:418.96万元;

2.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按照工程进度由盟财政分批支付;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建设工期:2018年3月25日开工 ,2018年4月30日前沟底标高以下工程完成,2018年6月30日前竣工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2.10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

3.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公告期以内方为有效,开标时提供原件;

3.6、投标单位未发生以下情况: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7、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项目经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名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网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