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储煤场燃煤倒运(7万吨)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燃料储煤场燃煤倒运(7万吨)项目
2.2实施地点:黑龙江伊春市乌马河区林业电厂北侧
2.3招标范围:燃料储煤场燃煤倒运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0万吨以上大宗煤炭运输倒运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必须体现30万吨以上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名单位报名投标,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5日9:00起至2018年3月9日16:00止, 登陆上传(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3月5日9:00起至2018年3月12日16:00止可购买招标文件
4.5.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待标书到账并经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