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基本概况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距营口市63公里。厂址东接鞍钢新厂,南靠墩台山,西连鲅鱼圈港,北临渤海湾。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现运行总装机容量为184万千瓦。营口电厂一期工程安装两台320兆瓦汽轮发电机组,汽轮机为前苏联哈尔科夫汽轮机厂制造的K-320-23.5-4型超临界压力非调节抽汽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配有两台TПП-317/co型超临界参数直流锅炉,锅炉由前苏联Tκ3锅炉厂(塔干罗格红色工人生产联合体)设计和制造,两台机组分别于1996年1月和1996年12月投产。
1.2锅炉规范
华能营口电厂一期1、2号机组是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从原苏联引进的超临界压力火电机组,其配套锅炉为苏联塔干洛戈“红色锅炉工作者”厂制造的TПП—317型超临界压力多次上升一次中间再热直流锅炉。锅炉配置了六套直吹式制粉系统,所配磨煤机是辊式中速磨煤机,24只旋流燃烧器在炉膛的前后墙分三层水平对称布置,形成对冲燃烧方式。两台机组分别于1996年1月和1996年12月投产。
锅炉的基本计算特性数据及燃料特性数据,见表1-1。
TПП—317型直流锅炉为单炉膛,П型布置,矩形截面,燃用烟煤,固态排渣,平衡通风。主蒸汽管道和中间再热蒸汽管道由两个独立的系统组成,主蒸汽温度控制由给水—燃料粗调、喷水细调,再热汽温控制由汽—汽热交换器实现。锅炉配备两台引风机、两台一次风机和四台烟气再循环风机。三台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其中两台用以加热二次风,一台加热一次风,空气预热器和送风机前装有暖风器,以预热空气。吹灰设备自动控制系统,配备信息计算机处理的全套设备。
表1-1 锅炉的基本计算特性数据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值 |
|
1 |
锅炉额定出力 |
t/h |
1000 |
|
2 |
过热蒸汽出口压力 |
MPa |
25.01 |
|
3 |
过热蒸汽出口温度 |
℃ |
545 |
|
4 |
再热蒸汽流量 |
t/h |
824 |
|
5 |
再热蒸汽进口压力 |
MPa |
3.98 |
|
6 |
再热蒸汽进口温度 |
℃ |
294 |
|
7 |
再热蒸汽出口压力 |
MPa |
3.74 |
|
8 |
再热蒸汽出口温度 |
℃ |
545 |
|
9 |
给水温度 |
℃ |
277.3 |
|
10 |
给水压力 |
MPa |
30.50 |
|
11 |
一次风额定出力 |
km3/h |
205.70 |
|
12 |
一次风额定电流 |
A |
139 |
|
13 |
送风机额定出力 |
km3/h |
555.00 |
|
14 |
送风机额定电流 |
A |
145.5/99 |
|
15 |
引风机额定出力 |
km3/h |
985.00 |
|
16 |
引风机额定电流 |
A |
205 |
|
17 |
冷风温度(暖风器入口) |
℃ |
20 |
|
18 |
空气热预器入口空气温度 |
℃ |
40 |
|
19 |
空气预热器出口一次风温度 |
℃ |
349 |
|
20 |
空气预热器出口二次风温度 |
℃ |
349 |
|
21 |
排烟温度(保证煤) |
℃ |
134 |
|
22 |
锅炉热效率 |
保证煤 |
% |
92.694 |
23 |
上限煤 |
% |
92.904 |
|
24 |
下限煤 |
% |
92.284 |
|
25 |
燃料消耗量 |
保证煤 |
t/h |
126.6 |
26 |
优质煤 |
t/h |
113.4 |
|
27 |
劣质煤 |
t/h |
133.9 |
|
28 |
煤粉细度(R90)(保证煤) |
% |
20 |
|
29 |
炉膛出口过量空气系数 |
— |
1.20 |
2.招标范围:
华能营口电厂2018年1号机组A级检修锅炉标段。(见技术规范书)
检修主要内容包括:受热面防磨防爆检查;过热器、再热器减温器检修;锅炉本体附件;燃烧系统检修(按单支报价);热工DCS废弃测点加封堵;SCR脱硝系统检修;离心式一次风机(2台);离心式送风机(1台);烟风道及挡板门、风门检修(挡板门清单见附件);空预器(3台);配合电气热工项目;配合金属检验、锅炉内检打磨;空预器高压水冲洗;罩壳内穿顶棚管处柔性密封恢复;A级检修保温及脚手架(保温材料招标人提供)。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火电厂设备检修维护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4.2、企业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4.3、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至少3个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A级检修业绩(附完整、清晰的合同扫描件)。
4.4、企业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03月05日9:00起至2018年03月1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2招标文件费:5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