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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处置捆绑销售项目招标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附件3: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现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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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处置捆绑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

二、招标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公司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

(元)

1

CHDTDZ078/17-QT-0701

2018年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处置捆绑销售项目

招标范围: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部粉煤灰产量的销售,炉渣、石膏及厂内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清运处置以及储灰场维护、灰场专用道路维护。预计全年粉煤灰产量约32万吨

 

1000.00元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必须具有合法的销售权或自行使用的渠道。有自己的储存场地,容量至少能满足招标人双机满负荷运行15天的应急储备量,即大约3万吨,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真实的能够反映储存场地的厂区平面布置图。

3、投标单位应具有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运输能力。按平均每日产灰量测算运输能力须达到粉煤灰罐车至少15辆,每辆装载能力不小于40吨;自卸车至少10辆,每辆装载能力不小于20吨,提供相应车辆运营证或行驶证。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1、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本次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投标以及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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