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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黄沙镇清水村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2015〕278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南发改〔201

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2015〕278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南发改〔2018〕比选备案第0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黄沙镇清水村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黄沙镇清水村新村
实施时间 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规模:基础设施惠及30户 (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资金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黄沙镇清水村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类别;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应是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随机抽取进入评比的3家单位开标时须提供以上人员近期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或证明;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其它主要人员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②在开标时比选被邀请人的代表必须是本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3)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回单及企业基本帐户许可证复印件直接送达或发邮件至招标人。(说明:开户银行备注栏写明黄沙镇清水村新村(聚居点)建设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扫描发送至邮箱 :916190842@qq.com )。(4)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盖鲜章的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需授权时)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5)省外企业应持有《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3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3月14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66.04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8年03月15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市南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举行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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