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政府:社会资本=5%:95%。
二、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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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条件。
2、财务状况
申请人需提供2014-2016年连续三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融资能力
申请人投融资能力不低于7733万元。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1962.60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5770.40万元。(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投融资能力≥7733万元×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
4、商业信誉
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
5、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5.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5.2业绩经验
自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人至少具有1个相关垃圾无害化处置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6、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
6.2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出资,且各成员的出资额占总出资额(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5%。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7、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8、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在2018年2月 28 日至2018年3月 6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5:30时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东厅2号窗口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可以获得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套资料,同时提供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详细信息。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资格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资格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 月21日上午9:00时前
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上午9:00时前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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