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报废烟草专用设备销毁及通用设备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ITC-YN-18-121582)
一、招标条件
本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报废烟草专用设备销毁及通用设备处置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对昆明卷烟厂老厂区的烟草专用设备销毁及通用设备处置,老厂区四部高架库钢架结构及设备进行拆除,老生产四部空调房内的设备设施、管道、输送装置及其他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设施进行拆除,涉及房间需进行必要的封堵。本项目包含2个子项,具体处置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范围:本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为其中的: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同时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文件;
4、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至少2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实施过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或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1500㎡及以上,且工程结构类型应与本项目相似、相近)的安装、拆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完工/竣工验收证明。其中,合同未能完全体现实施项目主要内容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报表;
6、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需要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7、省外企业要求:须承诺按《云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3月8日09时00分到2018年3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